返回
顶部

修改密码

首页 > 文章 > 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公办福利机构财务管理

+1

-1

收藏

+1

-1

点赞0

评论0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福利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内控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重点细化规范了公办福利机构支出管理。一是细化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支出范围,明确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主要用于伙食、水电、服装及被褥购置、洗浴理发、生活必需品购置、交通、网络通讯、文体活动和零用等具体支出。二是明确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用途,主要用于购买护理用品和照料护理(包括为特困人员提供专职护理服务人员的报酬)、康复训练等服务产生的支出和支付服务对象住院的陪护费。三是细分水电费支出,明确水电费等支出事项既有机构基本支出,又有服务对象支出,应区分列支,不能区分的应按“谁受益、谁支出”原则进行分摊列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相关推荐
今日要闻
换一批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