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今又重阳。”在第13个法定老年节来临之际,在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志愿者代表回信一周年的重要时刻,全社会正以温暖行动诠释孝亲敬老的时代内涵,这一穿越千年的文化基因,在人口老龄化加速的今天,正焕发出历久弥新的生机活力。
“人之行,莫大于孝。”孝亲敬老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精神根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今天,大力弘扬这一传统文化更具时代价值和战略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强化养老服务保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风气。进入新时代,老年人迎来了自己的法定节日,全国“敬老月”活动连续开展,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关爱帮扶、志愿服务、科普宣传等活动,惠老政策密集出台,中国特色养老服务制度框架体系加快形成,涌现出一大批为老服务单位和个人典型……尊老、爱老、助老的新时代新风尚正在形成。
“种田得谷,敬老得福。”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继承和发扬这一宝贵的文化财富是每一位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传承和创新孝亲敬老文化,需要不断深化社会共识、更新思路,推进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深入开展,引导社会公众走出“衰”“老”同义的传统误区,凸显“老当益壮”的精气神,为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营造舆论氛围。特别是要坚持典型引路、依靠榜样示范,持续推进“敬老月”系列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结合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评选,持续开展孝亲敬老模范人物的评选表彰活动,选树爱老典型、褒扬助老行动、讲好敬老故事,在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中,唤起全社会的价值认同和文化认同,让孝亲敬老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
“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加强政策优待、维护合法权益,是国家在制度层面对弘扬孝亲敬老文化的具体体现,更是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保证。近年来,众多涉老为老服务的国家政策文件和行业标准相继出台,老龄法治宣传有声有色,老年人权益保障显著加强。为进一步弘扬孝亲敬老文化,顺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新期待,相关政策制定也应在解决“有没有”的基础上向解决“好不好”升级,逐步建立健全老有所依的社会保障体系、老有所养的养老服务体系、老有所医的健康支撑体系、老有所乐的精神文化服务体系、老有所学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老有所为的社会参与服务体系,在医、食、住、用、行、娱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服务。此外,还要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让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更方便更轻松更安全。
“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孝亲敬老是个人修养的体现、家庭和谐的根基、社会进步的推手,也是塑造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支撑,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基石。推进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创新,蕴含着“守正”与“创新”的深意,既要坚守“百德之首”的传统价值,又要拓展其在跨域联结、文化认同、精神共鸣等方面的独特优势,这就需要进一步做好传统形式现代化与现代机制传统化的双向转化,让宝贵的传统文化资源与时代精神、新兴技术融合交汇,通过多元化、时代化、生活化的表达路径,更加活起来、火起来,在赓续文脉中凝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精神力量。传承创新需要百花齐放,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挖掘当地蕴含的孝亲敬老传统,促进地区文化与孝亲敬老文化深度融合,打造各具特色的孝亲敬老文化名片。
小孝齐家、中孝敬业、大孝爱国。让我们常怀敬老之心,笃行扶老之事,共同培养尊老爱老、精心赡养的个人道德和家庭美德,涵养明礼诚信、爱岗敬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树立精忠报国、一心许国的赤子之心,以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创新,让这一文化瑰宝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宽广舞台上绽放出新的更绚烂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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