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民政厅召开“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更好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政策吹风会,详细解读《陕西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于2026年1月实施,为期一年,预计将惠及全省约1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据介绍,当前,陕西省60岁以上老年人有887万人,老龄化率达22.4%。随着高龄人口增长,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日益凸显。此次实施发放消费补贴政策,将在有效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的同时,有力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发展,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双赢”。
根据方案,此次补贴发放对象为60周岁及以上、长期在陕西居住且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三类人员(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人员)除外。补贴将通过“民政通”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补贴项目涵盖机构养老、社区居家服务等17项内容。具体标准为:享受机构养老服务的,抵扣比例为机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享受居家社区上门服务的,按消费金额的50%比例抵扣,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老年人能力评估券每人最高补贴100元。补贴可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叠加使用。
各级民政部门将通过严格审核养老服务机构资质,实施动态管理,联合多部门建立服务质量抽查、意见收集反馈、满意度调查及联合检查等机制,规范消费补贴抵扣行为;通过开通政策咨询及投诉渠道等措施,持续强化监管,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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