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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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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方案,部署在全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方案提出,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着力化解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到2023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到2024年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年底,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方案明确,民政部门要牵头制订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负责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绩效管理。其他部门按照工作要求落实相关职责任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摸排工作,对辖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能。村(居)委会协助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工作。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老年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意愿,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围绕居家养老存在的困难或安全风险,分类提供探访关爱服务。探访关爱服务采取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进行,各地可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服务”的原则,结合实际创新探访关爱服务方式。对于探访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提供困难帮扶、心理疏导、情绪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开展服务,推动建立长效服务机制,确保探访关爱服务取得实效。推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等深度融合,积极拓展“互联网+养老”在探访关爱中的场景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监测提醒功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建立探访关爱平台,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在紧急救助、医疗康复、人文关怀和生活帮扶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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