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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印发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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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海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海南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了六方面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一是明确补贴核心要素。明确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和短期服务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按40%抵扣,居家上门服务按50%抵扣。二是规范补贴办理流程。明确了“申请—评估—发放—核销—结算”的闭环流程。老年人或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申请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各地民政部门应为不便通过线上方式申请的老年人提供线下协助申请服务。三是明确机构准入标准。明确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各地民政部门要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参加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名单。四是构建多维监管体系。在资金监管上,严防骗补套补,做好与其他养老保障政策衔接;在机构监管上,要求机构签署诚信承诺书,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在评估监管上,按不低于1%的比例实地核查结果,严保个人信息安全;在服务监管上,按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机构,严查虚假服务、先涨价后抵扣等行为,依法依规追责。五是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明确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落实”机制。六是强化信息支撑与宣传引导。明确要做好本地区已有信息管理系统与“民政通”、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海南省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对接工作,做好信息归集、安全管理及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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