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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深入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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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感受身边变化 共享城市美好”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青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俊介绍,去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青岛市作为全国先行试点城市,同步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青岛市深入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试点,运行近一年来,目前已有133.6万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缴存户数34万,缴存金额达到4亿元。

  “实行个人养老金制度,能够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险需求,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再多一份收入保障。”刘学俊说,该制度的实施,使得岛城市民提前一年享受到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政策红利。

  目前,青岛市的养老保险体系整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的,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类基本养老保险。目前,青岛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24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第二支柱是企业(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主要发挥补充作用。目前,青岛市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已经有15.6万人,积累基金82亿元。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养老金制度以及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等。

  刘学俊介绍,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个人自愿参加、缴费。市民可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逐月或一次性向账户注入资金,目前,每人每年缴费的上限是1.2万元。以后还会适时调整缴费上限。在缴费阶段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都在账户里滚存,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时,就可以一次性或分期领取,用于养老支出。缴费金额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投资收益也不征税,等到将来领取时按3%较低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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