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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为民爱民本色 擦亮齐鲁幸福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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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民政系统用心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发展的殷殷厚望,以实干作答、用实绩交卷;深入实施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解难题、增活力、提质效;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创新举措,不断把高质量发展成果转化为群众高品质生活。

  出实招、定实措,山东民政在齐鲁大地上绘就了一幅可感可知可及的民生实景图,让爱民底色更浓、幸福成色更足。

  凝心聚力

  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履行兜底保障政治责任。目前,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10元、838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353元、1126元。全省136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1825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服务平台、6.15万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了社会救助服务站点,配备救助协理员7.8万人。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在全省开展“慈善救急难双百行动”,链接慈善资源9539万元。高标准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208万名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创新推行了以救助政策主动宣传、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救助结果主动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救助工作机制。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强化“一老一小”权益保障。山东省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立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发展。推广无抵押“养老保障贷”,累计授信4.4亿元。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全省“两证齐全”养老机构超1000家,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100%。多部门联合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2019年以来,山东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8%以上,目前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省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527元、2021元、1658元。创新实施“护佑成长”“护佑健康”项目,为孤困儿童提供大病保险等服务。完成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转型发展。全省16家儿童福利机构全部与当地医疗机构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并设立了特教学校(班)或幼儿园。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规范社会组织管理,2022年,省民政厅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社会组织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2023年,省民政厅等14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更好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强省建设的指导意见》,省财政连续两年安排省级社会组织发展资金1100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全省社会组织帮助招商引资落地项目490个,达成意向金额301.4亿元,帮助行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82844人;14310家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投入资金1.55亿元,开展项目6119个。加快慈善事业发展,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2023年以来,全省慈善组织在沿黄流域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区)已策划实施慈善项目1528个,累计投入慈善帮扶资金7.3亿元,受益群众5500余万人次。目前,全省已设立社区慈善基金4603只,总额1.89亿元,累计开展社区慈善项目3248个,受益群众达1625万人次。

  围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优化民政服务供给。全面落实以减免遗体接运、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每年全省基本殡葬服务减免金额达8亿多元。目前,全省共建成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1.14万余处。在全省建成5.4万个农村红白理事会,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免费颁证、免费提供婚姻登记证件照拍摄打印服务,开展“婚育户”一站式集成办、全户籍类身份证件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印发《山东省老地名保护办法(试行)》,已有7000个地名纳入保护名录。深入实施“乡村著名行动”,2024年全省累计新命名地名2.68万个,上图地名信息3万余条。

  守正创新

  深入实施“1261”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山东谋划实施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即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一条主线,将“为全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山东经验、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更多民政力量”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将打造“为民民政、品牌民政、活力民政、实干民政、整体民政、忠诚民政”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方法路径,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民政铁军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打造“为民民政”。2020年—2022年连续3年提高9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10%以上,建立了覆盖9类困难群众、以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指标变动情况为主要参照、各类救助保障标准协调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类救助保障标准持续稳步增长。

  坚持自信自立,打造“品牌民政”。一方面打造“六个民政”的品牌,另一方面打造业务品牌矩阵。深入实施民政品牌建设行动,打造了“海誓山盟”“好善山东”“礼安齐鲁”等品牌矩阵,让民政正能量实现大流量。

  坚持守正创新,打造“活力民政”。统筹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先后发出全国首张“跨省通办”的结婚证、使用全电子证照办理的结婚证,婚姻登记数据在全省数据服务申请量中位居第二。

  坚持问题导向,打造“实干民政”。动态修订《民政领域重点风险事项防范和处置措施》,创新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查隐患”“四见四查”工作机制,全省民政服务机构保持安全生产“零事故”。聚焦困难群众救助等重点领域,开展了系列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打造“整体民政”。建立“一口进、一口出”的民政大数据系统,汇聚各类数据13类、1063万条,累计共享国家及外部门数据1.92亿次。探索“社会组织+”“慈善+”“救助+”“福彩+”,创新实施了“情暖夕阳”“护佑健康”等慈善关爱项目,累计惠及困难老年人2.87万人、孤困儿童5.9万余人。创新开展模范机关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三级联学”,各级累计举办联学联建等活动1100多场次。

  坚持胸怀天下,打造“忠诚民政”。在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开展“增强执行力、提升落实力、激发创新力”活动、“干部走进服务机构、走进服务对象”活动、民政直属事业单位管理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工作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高素质民政铁军。

  系统推进

  持续建立完善多项制度体系

  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为推进社会救助资源统筹,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山东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今年4月,省民政厅会同1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制度框架、重点任务以及部门职责。出台了《山东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等政策文件,完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条件和程序,针对因病、因残等群众关心问题,适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推动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提质增效。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

  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27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省、市、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发布实现全覆盖。兜底服务方面,连续3年按照10%的增幅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8%。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年发放补贴近7亿元,惠及61万名老年人。开展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免费集中托养试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级分类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累计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1.5万户。普惠服务方面,引导优先发展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性照护床位,全省养老机构床位达到44.8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4%。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100%,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4万处,建设老年食堂1.2万处、家庭养老床位5.8万张。

  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成立省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指导市、县两级全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镇(街)全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并配备儿童督导员1872名,村(居)全部设立妇儿专委,并配备儿童主任7.4万余名,服务机构、服务设施、服务队伍实现全覆盖。推动出台《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济南市历下区等9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出台《关于做好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创新实施“护佑成长”关爱服务项目,利用慈善资金支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个性化服务,受益儿童达5.9万人。

  创新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体系。聚焦解决老年人“一餐热饭”问题,推动将老年食堂建设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出台《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意见》,按照“不以设施是否全覆盖、财政投入多少、老年人是否免费就餐作为工作评价标准,坚决不允许开门后发生关门闲置问题”的“三不一坚决”工作思路,坚持“三年三步走”,细化实化目标路径,构建具有山东特色、可持续发展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目前,全省共有老年食堂1.2万处,日服务老年人4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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