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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报》整版报道山东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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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2391万人,占总人口的23.62%,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近年来,山东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和养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构建富有山东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倾力打造“孝善齐鲁·康养山东”服务品牌。

  坚持胸怀“国之大者”,着力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近年来,山东民政坚持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重大民生工程,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着力构建管长远的制度框架、制定见实效的重大政策,不断夯实养老服务发展根基。

  纳入重点任务。山东省委、省政府将养老工作纳入《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将医养健康纳入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统筹推动,重点实施。“十四五”以来,连续4年将护理型床位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养老食堂等19项养老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等。

  完善法规政策。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省政府接续出台“十三五”“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养老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等8个综合性文件,省民政厅联合省有关部门出台银发经济、医养结合、资金补助、农村养老、综合监管等专题文件40余个,搭建起以条例为保障、规划为指引、政策文件为基础的政策体系框架。

  健全体制机制。省级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15个省直部门参与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发展难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省民政厅充分利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契机,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新成立老龄工作促进处、老龄权益保障处,以“大老龄”理念实现老龄和养老工作理念同频、目标同向、行动同步。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着力夯实基本养老服务根基

  近年来,山东民政把增进老年群体福祉、促进老年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养老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不断夯实基本养老服务根基。

  强化兜底服务。聚焦特困人群,自2023年起,山东省建立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全省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68%。聚焦经济困难人群,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年发放补贴近7亿元,惠及62万名老年人;在全国率先开展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免费集中托养试点工作,有效解决经济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难题。聚焦特殊困难人群,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级分类探访关爱服务机制,落实巡访关爱措施,分类实施关爱帮扶;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2.6万户,提升老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

  扩容普惠服务。聚焦专业照护服务需求,引导优先发展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全省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45.4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75%。聚焦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全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2.4万处,建设老年食堂1.2万处、家庭养老床位7.7万张。聚焦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28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省市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现全覆盖。

  做优品质服务。突出融合发展,实施“养老+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养老服务新模式与新业态。突出连锁运营,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省级参照每家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全省连锁化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发展到130家;探索以街道(乡镇)为单位、以专业医养结合机构为主体,对辖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实行连锁化运营,以大带小,形成规模效应。突出产品研发,围绕老年人生活起居、保健康复、医疗卫生等需求,加快老年人适用产品的研发,促进老年产品丰富供给和升级换代。

  坚持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比较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

  近年来,山东民政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比较优势作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比较优势转化为发展质量效益,转化为发展胜势,确保有山东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稳致远。

  发挥孝善文化优势。坚持文化引领,大力弘扬齐鲁孝亲敬老美德,推动各地结合实际设立孝德基金,开展“五好家庭”“最孝儿孙”“最美儿媳”等选树活动,引导老年人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培育孝亲敬老良好社会风尚。坚持志愿赋能,充分利用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会工作站、养老服务机构等阵地平台,以高龄、独居、失能、留守老年人等为重点,在全省实施“情暖夕阳红”助老志愿服务行动;推广“积分超市”“志愿+信用”等模式,对爱老助老优秀志愿者优先推荐为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坚持慈善助力,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围绕老年人养老需求,开展定向募捐、慈善信托等公益慈善活动,设立关爱服务项目,开展扶老助老服务。

  发挥医养康养优势。深化改革创新。推行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不需要单独设置法人、同等享受养老机构资金补助政策;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探索发展模式。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全省“两证齐全”的养老机构达1000家,纳入医保定点、长护险定点的养老机构分别达787家、904家,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100%;推动社区养老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融合发展,积极打造“居家医养、医护巡诊”“机构医养、两院一体”等服务模式。创新联动机制。开展养老床位、医疗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安宁疗护床位“五床联动”试点,构建老年人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服务有序衔接的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养康养资源深度融合。

  发挥人才队伍优势。聚焦“供得上”,省级对每所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的中职院校、高等院校分别给予80万元—100万元补助,先后补助36所院校;引导高学历专业人才加入养老服务队伍,设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行业奖补政策,对养老机构中职至本科及以上入职人员,给予1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补。聚焦“留得住”,省级出台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政策,对取得高级工至高级技师的养老护理员,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补;省政府设立“齐鲁和谐使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政府津贴,先后有155名养老从业人员入选;开展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行业的社会影响力。聚焦“干得好”,省级连续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35万人次;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用,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共有10人获评“山东省技术能手”,6人获评“全国技术能手”;深化养老交流合作,连续举办9届山东·青岛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6届养老服务人才政校企对接交流会。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制约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难题

  近年来,山东民政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首要选择和根本动力,聚焦制约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要素资源保障、县域城乡协同、公办机构改革等方面突出问题,加强资源统筹,强化政策集成,不断提升改革的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破解要素保障难题。加强规划土地保障。全省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被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推动各地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总体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功能。加强财政资金保障。自2014年起,山东设立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按照每年不少于5亿元的标准对护理型床位建设、养老机构运营、人才队伍建设等给予重点扶持,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7.4亿元。加强投资融资支持。省级创新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融资381.6亿元;在全省推广无抵押“养老保障贷”,累计向养老机构授信4.4亿元;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支持、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等政策工具,将符合条件的机构及时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破解县域养老难题。坚持高规格推进。省级每年统筹6000万元左右资金,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活动,探索整体性破解县域养老难题。坚持高标准落实。全省先后认定72个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县域养老在组织领导、要素保障、服务供给、质量提升、综合监管等方面得到有效提升,打造了一批县域养老服务发展高地。坚持高质量引领。通过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各地探索出全面普惠型、重点突破型、党建引领型、国企带动型、医养融合型等不同类型的县域养老发展模式。今年,省级支持6个县(市、区)创新开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对每个县(市、区)给予1000万元奖补,进一步探索发展模式,打造发展高地。

  破解公办机构改革难题。改革设施体系。改革原有“一镇一院”设施布局,积极构建县级敬老院、中心敬老院、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相互衔接、分布均衡、功能互补的设施体系。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共建设县级敬老院166处、中心敬老院128处、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182处。改革运营体系。改革原有公办公营的单一管理运营机制,积极构建公办公营、公建民营、转制企业、“两院一体”等多种运营方式兼容并蓄、务实高效、充满活力的运营体系。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实行委托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达507处,“两院合一”的敬老院达157家,涌现出潍坊寿光等国企运营模式。改革服务体系。改革原有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的单一供给体系,着力构建以特困保障为主责、困难托养为延伸、普惠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68%,经济困难完全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制度、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和评估制度等实现市级全覆盖。

  坚持底线思维,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近年来,山东民政坚持以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着力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不断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切实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强化制度支撑,省民政厅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出台《山东省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编制13项重点监管事项目录,生成23项检查应用场景。规范监管流程,省民政厅出台《养老机构备案和监管工作指南》《养老服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全省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厘清行政执法检查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环节,提供执法文书样本,促进日常监管流程化、标准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线索移交和联合惩戒链式监管机制,形成跨部门监管合力。目前,省级形成2.7万处养老服务机构组织信息和5万名养老从业人员基本数据集。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紧盯重点环节,聚焦服务质量、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建筑安全、养老诈骗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多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自建房排查整治、诈骗整治等专项行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建立安全生产分级包帮和“四见四查”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集中解决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历史遗留问题,推动795家养老机构完成问题整治。强化智慧赋能,提升安全管理智慧化、信息化水平,全省“互联网+传染病监测”“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消防”覆盖率均达100%,养老机构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提升标准建设水平。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主体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鼓励行业组织制定发布养老服务和产品团体标准,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截至2023年年底,省级制定发布36项地方养老服务标准,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编制企业标准1000余项。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实施,省级培育150家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达100%。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机制,省级对2.7万处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养老服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奖补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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