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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印发《意见》明确 重点对“老年父母+残疾子女”等家庭开展集中托养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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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重点对“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一户多残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独居、空巢等照护能力不足的家庭开展集中托养照护服务。推进残疾等级、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老年重度残疾人纳入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等保障范围。

《意见》提出,提升日间照料服务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邻里互助服务点等,拓展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功能。

《意见》指出,拓展机构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整合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医疗康复机构等服务资源,鼓励其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打造残疾人托养服务共建机构,提供养老、助残、医养一体化服务。积极探索“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共同入住养老机构、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照护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机构设立“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照护单元。

《意见》强调,完善服务补助政策。要落实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有关工作经费保障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纳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项目补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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