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吉林省民政厅印发《2026年省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暨服务民政民生 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发挥全省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动员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民生服务、公益事业、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兴边富民,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本年度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80万元,围绕社会组织服务民政民生、参与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培育等方面设置两大类别项目。其中,聚焦“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群体关爱服务,实施民生服务关爱行动项目,推进“医养结合、健康理疗、安宁疗护、巡访关爱、居家助浴、应急救助、智慧助老、家庭病床”等服务探索,助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深入开展孤残儿童帮扶、康复服务等;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开展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等服务;加强对残疾人的精准管理与服务,着力提高其自主生活能力,激发发展潜能,促进其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聚焦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和兴边富民,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培育壮大民政服务组织和专业力量,开展更加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此外,实施专业督导评估项目和专项审计项目,对前两类项目进度安排进行专业督导、对项目预算编制情况等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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