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障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老年人基本生活,满足其医疗等多种社会服务需求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等社会服务供给不充分,不仅会影响老年人自身的晚年生活质量,也会影响社会和谐和稳定。有鉴于此,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积极老龄化”,积极老龄化要求社会以一种积极的心态来看待人口老龄化,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对待老年人,从“积极”的角度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让老年人融入社会,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积极老龄化”理论主要有三大支柱,分别是健康、参与、保障。这三大支柱从不同的层面阐释了积极老龄化的政策内涵,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走“积极老龄化”之路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政策方向,符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的战略部署。本文将从健康、参与、保障这三大角度出发,提出相关建议,充分发挥养老保障在“积极老龄化”中的作用,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中国化目标。
一是不断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健全老年医疗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健康。第一,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水平,加大对老年人慢性疾病门诊费用的补偿力度,减轻老年人医药费用的负担。尝试设立专门的老年医疗保险,对慢性病、大病给予保障,对70岁的高龄老人提高补助标准。第二,完善老年医疗救助,保障贫困老年人得病后受救助的权利。第三,扶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鼓励人们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满足自己的医疗服务需求。第四,开展护理保险的试点工作,满足老年人,特别是空巢和失独老人的护理需求,这一保险的对象为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在缴费年龄的设定上,从40周岁开始缴费,缴费期达到15年的被保险者可以停止缴费,最高缴费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参加者的护理保险费与医疗保险费一起,从收入中扣除。
二是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实现老年人的价值。在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的过程中,政府、社区、老年人自身都要投入其中,实现“老有所用”的积极老龄化。首先政府占主体地位,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推广积极老龄化的理念,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让人们认识到老年人的价值,从而减少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阻碍。在政策方面,政府可对雇佣老年人的企业给予适当的优惠,拓宽老年人再就业的渠道;制定相应的政策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安全,保障老年人再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利。在机制方面,建立老年人数据库,为拥有高等教育、精湛技术的老年人建立档案,以供企业和非政府组织选择合适的人选;政府也可出面向企业推荐合适的老年人,减少他们之间的沟通障碍;政府对老年人提供再就业培训,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政府表彰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在社会上起到示范作用。
在老年人社会参与过程中,社区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社区作为一个群众自治性组织,清楚地掌握着本小区范围内老年人的状况,可以有针对性地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社区可利用本地现有资源开展老年人志愿活动,组建老年人志愿服务组,定期开展一些志愿活动。同时,也可通过开展“时间银行”的方法充分发挥老年人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即由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服务,并记录下他们服务的时间,待他们高龄时,可得到相应时间的志愿者服务。此外,社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老年人在社区内安排一定的岗位如社区调解员、社区管理员、安全巡逻员等。这样可以让老年人在退休后有个过渡期,适应退休生活。在为社区服务的同时,发挥自己的价值,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三是完善养老保险,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为了保证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应当明确政府的责任,承担转制成本。 首先,我国各级政府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养老保险补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其次,政府作为全体人民的代表管理着巨大规模的国有资产,可以通过变现部分国有资产来充实个人账户。除了做实个人账户外,实现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的彻底分离也是必须的。因此,要杜绝这一源头,应该把两个账户彻底分离,实行专项管理。管理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布个人账户的运营情况,让个人能够清晰地了解自身的养老保险情况。通过从源头上防止、在过程中做实这两方面的努力,改变当前个人账户“空账”的情况,消除社会成员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质疑,恢复他们对政府的信任,从而积极地参与经济活动、创造社会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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