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口密集、各类民事纠纷频发,近3年来共审理各类涉老案件9000余件,涉及60岁及以上当事人1.2万余人次,其中继承纠纷占比最高,监护权、赡养费、健康权、人格权、养老服务合同等纠纷也呈多发态势。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平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适老化建设,用心用情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探索出一系列务实有效的适老化司法服务机制。
搭建源头解纷“连心桥”,推动纠纷前端化解。法院主动联合多方调解力量,组建由法官、法官助理和行政人员构成的工作队,与全区64个社区建立“一对一”常态化联系机制。针对社区排查发现的涉老纠纷线索,法院及时联动妇联、公证等调解力量在诉前介入化解,有效减少老年人因参与诉讼可能引发的身心健康风险,实现“小事不出社区、纠纷化于未发”。
优化诉讼服务流程,畅通助老“暖心通道”。法院高度关注老年人普遍面临的“数字鸿沟”现象,在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电子诉讼的同时,保留并优化传统司法服务方式。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诉讼辅导、帮办代办等服务,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服务中心还配备有老花镜、应急药品等,切实缓解老年人参与诉讼的不便与焦虑,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
创新涉老审判机制,保障诉讼真实意愿。为充分尊重并保障老年人的诉讼权益,法院推行“老年人真实意愿调查机制”,对仅由代理人出庭的案件,尤其是涉及8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采取走访、视频连线、社区协助等方式,核实其真实诉求。探索“陪同诉讼人机制”,在老年人无委托代理人且诉讼能力不足时,由社区工作人员、亲友等陪同参与诉讼,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表达与维护。此外,推行监护承诺及通报制度,使用制式监护承诺书,对于非直系亲属担任监护人的情况,要求监护人作出书面承诺,并通报社区对监护人履行义务情况予以关注。
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守护司法“恒心”。法院成立速执团队,将赡养费、居住权、养老金等关系老年人基本生活的案件作为执行重点。考虑到部分老年申请人不熟悉电子支付、出行不便,执行法官主动协调被执行人交纳现金,并上门发放执行款,体现司法关怀。据统计,速执团队的执行到位率较其他执行案件高出近20个百分点,切实增强了老年人的司法获得感。
拓展司法职能,推动制度完善与风险防范。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长期护理保险申领程序复杂、养老机构应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及时向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市医保局及相关养老机构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政策优化与服务改进,惠及1.4万余名失能人员及其家庭。同时,为养老服务提供方、志愿者等提供完善合同条款、强化风险提示等专业建议,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发生。
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法院积极拓展普法宣传渠道,比如2025年组织干警走进社区、敬老院、老年大学,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通过现场开庭、普法小品等形式,提升老年人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在“社区法苑”驻点和“无讼社区”示范点建设中,注重激发老年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推动其由“被动听讲”向“主动宣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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