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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筹资有渠道 幸福养老有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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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秋十月,清风送爽。10月23日下午,江西省高安市祥符镇西湖罗村十分热闹。“去年孩子资助缴费3万多元,今年我按最高档缴费,以后每月能拿多少钱”“脱贫后政府给我代缴保费,听说村集体有补助,我能多缴点吗”……“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现场,村民们纷纷上前咨询。61岁的张细根“现身说法”:幸亏以前多缴,现在每月都有近500元打到我卡里,跟领“工资”似的,生活很安心!

  近年来,为破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水平偏低难题,补齐筹资渠道短板弱项,江西省先试先行,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并将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范围列为省委省政府2024年工作要点,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社会捐助、个人资助,多渠道筹资,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群众养老保障水平,让更多城乡居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2000万群众沐浴着城乡居保“暖阳”,感受稳稳的幸福。

  集体“掏腰包” 村民享实惠

  “现在政策好,今年我按最高档 6000元缴费,村集体给我补助了800元,太开心了!”在高安市荷岭镇上寨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首发仪式上,村民刘裕启脸上笑开了花,他告诉记者,“下个月就满60岁,有了这笔补助,养老金比预想的还要多些。”

  在上寨村,“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理念已深入人心。这不仅是社保部门深入基层宣传政策的成效,也得益于当地开展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

  “村集体经济有林业和采石场,每年收益近70万元,拿出一部分补助村民多缴费,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上寨村党支部书记陈焰辉介绍,今年村里针对低保户、脱贫户等群体开展托底补助,每人补助300元,同时设定梯度补助标准,最低缴费300元档次的,补助50元,最高缴费6000元档次的,补助800元……补助人数还在持续增加,补助资金预计达5万元。

  集体“掏腰包”,群众得实惠,这是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的生动缩影。2023年,江西省作为全国首批3个试点省份之一,在赣州市率先开展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撬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三支点”,取得了良好成效。

  “今年以来,我省以‘兜底帮扶+激励缴费’为基本方式,坚持‘四个规范’(规范补助对象、规范补助原则、规范资金来源、规范补助办法)和‘一村一策’的原则,鼓励更多有条件的村集体自主申报。”江西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已有6个设区市41个县(市、区)230个乡镇569个村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受益群众越来越多,截至目前,累计集体经济补助人数从2023年底的9236人增加到25709人;补助金额从23.99万元增加到1171.337万元。

  据悉,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已在赣州市实现了县域全覆盖,于都县实现了乡镇全覆盖。这项政策不仅提高了群众的保障待遇,还提高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高安市两个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村已落实村集体补助9.65万元,惠及村民563人;于都县梓山镇潭头村今年城乡居保缴费率达到100%,3000元以上的缴费人数比去年增长70%。婺源县今年新增参保453人,缴费人数7.4万人,其中顶格缴费档次1000多人。

  “我仔细算了算,还是选择6000元缴费档次最划算。政府补贴的230元和村集体补助的200元都计入我的个人账户,等我60岁后,每月能领 900多元呢!”兴国县潋江镇南外村村民凌女士激动地说。

  个人资助“加码” 待遇水平提升

  “听说可以通过个人资助提高待遇,我们村好多人都赶去缴费,趁这个机会,孩子立刻给我缴足保费,个人账户一下多了5万多元。”谈起去年缴费的情形,上饶市婺源县秋口镇李坑村的李三妹激动不已,“就等着明年2月领待遇了”。

  2023年,婺源县首个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试点工作,通过个人资助缴费模式,群众可以补缴2010年以来的保费,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自该模式实施以来,共有5355人选择这种方式进行资助参保缴费,筹集资金2.79亿元,其中有1746人领取养老金,月人均领取待遇水平达601元,使全县月人均养老金整体水平有所提高。”婺源县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

  先行先试,个人资助“加码”,筹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养老水平大大提升。“婺源经验”在江西多个市县逐步推广,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高质量发展增添新活力。截至目前,全省通过个人资助形式筹集22.85亿元保障67116人参保缴费。

  “为自己投保求安心,为父母投保尽孝心”。江西多地人社部门在宣传参保缴费时,鼓励儿女资助父母缴费尽孝心,大力宣传引导年轻人资助父母选择高档次缴费,将对父母的孝心转化为对父母老年生活的多一份保障,为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增添“孝能量”。

  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资助两种集体补助方式基础上,不少区县还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发挥社会捐助的助力作用。

  在赣州于都县,人社部门积极争取乡村振兴帮扶单位支持,动员乡友乡贤发扬桑梓情怀回馈乡亲,鼓励爱心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奉献爱心。2024年,该县通过商会、个私老板、辖区企业和乡村振兴帮扶单位等社会力量筹集资金近14万元。在上饶广信区,上饶望仙谷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筹集18.17万元资助794人参保缴费。

  今年10月17日,宜春市上高县社保中心联合上高县农商银行举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社会捐助)首发仪式,上高农商银行为田心镇田心村等8个村198名建档立卡户,发放城乡居保集体补助(社会捐助)金5.94万元。

  “政府为我代缴保费100元,农商银行再资助我300元,我的缴费标准达到400元。现在的养老负担减轻了,以后的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泗溪镇良田村脱贫户陈文华欣慰地说。

  城乡居保大作为 书写民生新答卷

  “集体补助真的好,群众养老没烦恼”“居民养老不用愁,集体补助解烦忧”……行走在江西的广袤城乡,可以听到参保群众对集体补助政策实施发自内心的赞叹。

  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工作试点逐渐深入,集体经济补助、个人资助、社会捐助对提升筹资能力提高待遇水平的成效还在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回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十年,除了集体补助工作,江西的改革探索从未停歇。

  十年来,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实现了老百姓从“交皇粮”到“吃皇粮”的历史跨越,实现了待遇水平“省级五连调、市县自主调”的历史突破,实现了搭建集体经济补助“第三支点”的历史改革。

  2015年,江西省率先出台社保帮扶政策,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通过精准核实数据,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打赢了社保扶贫攻坚战;2020年,江西第一时间响应国家号召,在全国率先出台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创新“先缴后补”“缴补同办”经办模式,将好政策落到实处,打赢了退捕渔民养老保卫战;2022年,为进一步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的社保权益,江西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难点问题纳入法律内容,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人群全覆盖。

  “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在我们生活面临困难的时候及时给予补助,让我们退捕渔民‘上岸’生活有保障。”在鹰潭市余江区马荃镇,退捕渔民吴生红谈及每月能领取700多元养老待遇时十分感激。

  在高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10年前选择最低缴费档次以上的占比1.1%,跨越到现在的27.2%,群众的缴费观念日益改变。

  “十年来,全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历经14次调整,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了200元,增长了3.6倍。”高安市社保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强调,确保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生活,是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底线任务。作为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兜底保障制度,立足十年发展新起点,江西省人社部门将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谨记于心、笃之于行,聚焦城乡居保集体经济补助工作试点,创新探索更多好做法好经验,在赣鄱大地上继续书写好新时代民生答卷,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城乡居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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