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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22条举措加快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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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农村老年人获得感,近日,重庆市民政局等22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若干举措》,系统构建“区县—乡镇—村级”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统筹推进基本养老、医养康养、互助养老与综合监管。

  《若干举措》共分七个部分22条具体举措,适用对象为重庆市农村老年人,重点关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群体,适用地域为全市农村地区。

  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方面,将打造区县综合养老服务管理统一平台,推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迭代升级,推进具备条件的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同时,促进村级互助养老点规范化建设,开展农村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试点,并督促子女定期看望照护父母。

  在深化基本养老服务方面,要求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统筹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确保经济困难老年人享有基本服务。提升特困对象供养水平,将农村中度失能及以上特困供养对象纳入集中供养。对特殊困难老年人,依托基层智治平台每月至少开展1次探访关爱。

  在促进医养康养服务方面,鼓励村级互助养老点与村卫生室毗邻设置,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机制。同时,打造高品质康养目的地,制定相关建设标准,开发旅居康养路线。

  核心政策问答部分针对关键措施作出具体说明:

  01 推进居家社区医养服务方面,鼓励村级互助养老点与村卫生室毗邻设置,完善家庭医生(885981)签约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1次免费体检及健康管理。

  02 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对象包括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群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探访,通过电话、上门、智能设备监测等方式保障其安全。

  03 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迭代升级方面,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建设为具备协调指导、全日托养、日间照料等六大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并支持其承接居家上门等服务。

  04 促进村级互助养老点发挥效能措施包括将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885705)清单,鼓励多元筹资,探索可持续运营模式,支持社会力量打造农村流动养老服务站。

  05 农村养老服务安全监管要求各区县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督促落实建筑、消防、食品等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鼓励举报问题线索。

  该文件体现了兜底保障与品质提升并重的理念,旨在加快构建符合乡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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