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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三个慈善领域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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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慈善事业制度体系,近期,民政部联合多部门发布三个慈善领域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募捐成本支出、公开募捐平台及相关服务管理,细化行业监管标准。

民政部联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规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和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分别设定了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比例。

民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公布了新制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提出,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是指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专门为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同时,细化了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

民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网信办公布了新修订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服务商、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慈善募捐信息发布、募捐活动支撑等服务,均属于公开募捐平台服务范畴,并明确多项监管要求。在资质核验与资金管理方面,相关平台服务商需严格查验慈善组织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核实募捐方案民政备案信息,严禁代为接收慈善捐赠财产。在资料留存方面,慈善组织资质证件复印件留存期限,自该组织末次平台募捐完成起不少于两年;募捐记录等其他信息的留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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