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沂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提升老年群体服务保障水平的决策部署,立足财政职责职能,持续加大政策供给和资金投入,助力打造“孝善临沂”养老品牌,不断支持推进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注重整体谋划,健全完善政策体系。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支持编制《临沂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临沂市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5年)》,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规划引领。二是深化政策协同。配合制定《临沂市养老服务发展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临沂市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八项措施》《临沂市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不断健全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三是强化资金支持。优化调整支出结构,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022年以来累计投入市级以上资金156.4亿元,统筹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等。严格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要求,累计投入市级彩票公益金1.2亿元,保障养老服务领域政策落实到位。
二、注重系统集成,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一是做大普惠保障。稳步提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22年以来发放基础养老金185.1亿元,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208元,每年近220万人受益。督促指导县区全面落实8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制度,按月发放高龄津贴。二是做强兜底保障。健全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及护理补贴制度,与低保金同步及时发放。强化供养服务机构经费保障,将公办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市级累计安排6905万元用于保障市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运转。三是做实优待保障。每年安排资金1500万元,支持落实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等优待政策。落实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制度,对年满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贴。
三、注重协同联动,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一是聚力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争取上级资金4490万元,扎实推动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为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上门服务。筹集资金8455万元,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为2.1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每年安排100万元支持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设施参保,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二是聚力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筹集资金5000万元支持薄弱村卫生室提升改造。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动态调整机制,将基本公共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84元提高至99元,提升老年人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聚力培养专业人才。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中等职业院校开展养老专业办学奖补政策,提升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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