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修改密码

潍坊七部门印发文件 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

+1

-1

收藏

+1

-1

点赞0

评论0

  为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7月19日,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民政局、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潍坊市体育局、潍坊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提升老年健康管理水平

  (一)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体检(含健康指导),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提供2次医养结合服务。为80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服务。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六个拓展”要求,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提升签约服务质量,扩大签约覆盖率。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签约率保持在85%以上,80岁及以上老年人签约率保持在95%以上。

  (二)加强老年人疾病防治。加强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重点慢性病以及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分类管理和健康指导。为老年慢病患者提供每年至少4次随访服务,提升老年慢病患者治疗依从性,延缓或减少慢病并发症发生。开展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动,推动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干预试点工作,建立老年痴呆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综合防控机制。持续推进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四价流感疫苗。加强老年相关疾病疑难危重症的诊治科研攻关,推广适宜有效的诊疗技术,推动中医药全面融入老年健康服务。

  (三)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促进活动,引导老年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家庭是健康第一道关口”的观念,促进老年人及其家庭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依托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重阳节、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科普。深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支持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开设老年健康教育保健和老年健康服务有关课程及教学内容,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方法指导,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

  二、优化老年健康服务资源

  (四)优化老年医疗资源布局。通过新建、转型或挂牌等方式,2024年年底前,设立1所市级公立老年病医院。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服务的床位,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2025年年底前,50%以上的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康复医院或护理院。有序发展医养结合机构,全市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数量逐年增加。

  (五)推进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比例不低于90%。优化老年病科医师专业组成和结构,形成多专业团队,提高老年病多病共治能力。积极开展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综合征诊治和多学科诊疗,对住院老年患者积极开展跌倒、静脉栓塞、营养风险、误吸和坠床等高风险筛查,提高综合诊治能力。推动老年医学科达到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建设1-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依托市级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六)建设老年就医友好环境。严格落实《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十项举措》(鲁卫函〔2021〕237号),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优化预约挂号界面,简化操作流程,方便老年人操作;畅通家人、亲友等为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科学测算并预留一定比例现场号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保留适量的挂号、缴费、打印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优先就医窗口,进行适老化改造,配置适老化服务物品,保留现金支付方式,加强引导服务,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2025年年底前,全市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七)夯实基层老年医疗服务网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老年健康服务科室,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日间护理中心、“呼叫中心”或家庭病床,探索日间护理和上门护理服务模式。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三、拓展老年健康服务内容

  (八)强化长期照护服务。全面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逐步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探索将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

  (九)加强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深化心理健康服务与精神障碍综合防治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定期对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探视与帮扶,为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舒缓等心理关怀服务。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2025年年底前,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县(市、区)全覆盖。

  (十)加快推进安宁疗护服务。严格落实《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山东省安宁疗护服务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宁疗护制度体系,提升安宁疗护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鼓励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和社会公益慈善组织等各类服务主体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提高安宁疗护服务可及性。持续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2025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规范建成2个安宁疗护病区;不低于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街卫生院能够提供安宁疗护服务。鼓励医疗护理机构等提供多元化的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和转诊流程。

  (十一)推广医务社工和志愿服务。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设置专(兼)职机构或岗位,建立相对固定的医务社工和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检验检查报告打印等地点增加志愿者或引导人员,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协助。

  四、创新老年健康服务模式

  (十二)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以需求为导向,合理规划、建设和改建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积极推广“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对公立医疗机构举办或运营的养老机构,根据收住老年人实际情况和机构等级评定结果,落实相关奖补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积极推广镇街“两院一体”模式,增加农村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每年开展1次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评价,推动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

  (十三)加强老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慢病管理、康复、安宁疗护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探索对老年患者健康的全周期管理。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中医药服务。积极开展中医药膳食疗科普等活动,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

  (十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在线复诊、在线开方、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服务;总结推广“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经验,优化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覆盖面,将护理服务延伸到基层、社区、家庭。2025年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相关推荐
今日要闻
换一批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