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1日,枣庄市印发《枣庄市“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2月12日,召开“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三年提升行动动员会议,标志着“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三年提升行动正式启动。
按照“资源共享、服务衔接、医养融合、优势互补”的原则,统筹区域内医疗卫生与养老资源布局,通过签约合作、集约管理、一体化建设等形式,推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敬老院(养老机构)协同发展,实现一个机构管理、一体化运营。
三年工作目标为:每年建成“两院一体”医养结合示范机构5家左右,到2028年年底累计建成15家左右,符合条件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成“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规范开展中医药、康复、安宁疗护服务的“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占机构总数的比例,2026年、2027年、2028年分别要达到60%、80%、100%;从业人员每年进修或培训1000人次以上;到2028年年底,“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全部建设应用“鲁医助手”智能辅助诊断、心电辅助诊断、影像诊断“三张网”,养老床位使用率达到75%,运营绩效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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