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培育建立4个以上银发经济产业园区,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70%,每年新建和改造养老机构不少于50家;打造一批银发经济重点产业、品牌企业、重大项目,银发经济成为拉动消费的新增长点。
《实施方案》提出了优化服务供给、扩大产业规模、拓宽消费渠道、培育潜力产业等主要任务。
在优化服务供给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打造“辽养到家”品牌,到2029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30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丰富老年文体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高校、社会组织等举办老年大学或老年教育培训机构。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探索互助式养老服务,健全农村老年人探访关爱和应急救援服务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养老服务。
在扩大产业规模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引导企业积极开拓银发经济市场,打造一批银发产业领域知名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银发经济产业园区。
在拓宽消费渠道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将每年10月设定为“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举办孝老爱老等主题购物活动。
在培育潜力产业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支持老年用品创新,鼓励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组建产业合作平台或联合体,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高效协作模式。实施“人工智能+养老”行动,鼓励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加强智能护理机器人、养老服务机器人研发生产推广。开发智慧养老产品,打造涵盖康复护理、家庭服务、情感关怀的智慧化养老新业态。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发展适老产品与服务,拓展旅游服务业态,全面落实老年人旅居养老优惠政策。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将强化综合监管,建立老年用品和服务质量追溯体系,加大对涉老诈骗、非法集资、消费侵权等整治力度。持续加强金融理财、养生保健等领域监管,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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