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摸清供需底数、加强多元供给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工作。
《若干措施》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牵头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重度残疾人托养需求调查摸底动态工作机制,以持有一、二级残疾人证,有托养照护需求且本人或者监护人同意的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度残疾人情况和托养照护服务需求,分类建立服务需求台账。对专门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机构,以及现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进行摸排,分层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机构台账。积极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机制,实现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需求与供给资源的有效对接和智能匹配,加强对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的信息监测分析和动态管理。
在加强多元供给方面,《若干措施》要求夯实居家照护基础,完善经济困难群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居家服务类补贴制度,落实定期探访关爱制度;做优日间照护服务;做强集中托养照护,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支持养老机构等拓展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照护单元等。
《若干措施》还对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等相关福利补贴政策的统筹衔接以及强化社会保险政策衔接等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辖区内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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