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市民政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委金融办联合印发《关于创新开展养老服务信托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养老服务信托试点。
《通知》指出,试点聚焦老年人及备老人群人身监护、财产管理、养老服务等需求,依托信托制度财产隔离、灵活规划、长期管理的独特优势,构建“意定监护+养老服务信托+养老服务机构”全链条养老服务体系。其中,意定监护人负责人身监护,信托公司负责财产管理,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专业照护服务。
《通知》要求,试点创新推出“意定支付”核心功能。在老年人失能失智或突发疾病情形下,信托公司可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按老年人指定的“信托财产意定管理人”指令履行医疗、护理、养老等费用支付职能,确保突发情形下的财产安全和可持续支付。同时,养老服务信托还可以装入老年人名下的不动产、股权等非资金类财产,实现财产隔离、保值增值、传承安排和公益慈善等目的。
同时,上海民政部门将搭建养老服务平台,遴选优质养老服务机构,涵盖养老机构(含长者照护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长者食堂、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残疾人养护机构、康复辅具服务机构,以及涉及陪诊、助浴、助行、康复护理等机构。老年人通过养老服务信托,可以选择养老服务平台提供的各类“产品”,享受量身定做的差异化养老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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