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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推进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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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到2026年11月底,全省现有标准化养老机构实现“明厨亮灶”;到2028年年底,全省养老机构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

《通知》明确,养老机构食堂应建立相对独立的烹饪操作区、备餐区、就餐区、食品原料存放区和餐厨垃圾处理区。食堂食材采购应保证可溯源,落实大宗原料采购进货查验记录要求,建立进出货台账,确保台账完整,留存备查。食材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荤素、生熟、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分区存放,米、面等常用量大的食材保证不发生受潮、霉变、生虫等情况。严禁采购、加工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食材和过期变质食品。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学生营养餐食材采购方式,探索推行集采统配。

《通知》明确,全省养老机构原则上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方式。对条件不成熟的养老机构,可先行建设开放式透明玻璃橱窗式厨房。重点监控原材料储存间、加工操作间、餐具清洗消毒间等关键区域。视频信号将同步传输至就餐场所展示平台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平台。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养老机构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多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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