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甘肃省民政厅、省大数据中心联合出台《甘肃省高龄津贴发放免申即享“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原有“分类个人申请、分级审核审批”服务模式,优化为部门信息数据联动确认、资金直达社会保障卡的“免申即享”模式,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无需提交材料、无需跑腿,即可实现高龄津贴“应享尽享”。
《方案》明确,具有甘肃省户籍的老年人,从年满80周岁当月起计发高龄津贴。省级民政部门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市(州)民政部门反馈上一季度与省级公安部门比对核验后的户籍迁移、死亡注销等变动信息数据;县(市、区)民政部门联动同级财政、公安、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通过信息数据核对、乡镇(街道)入户核实、村(社区)协助配合,每月5日前完成发放对象信息审核确认,当日生成高龄津贴发放名单;每月10日前通过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将津贴直接发放至老年人社会保障卡。因户籍迁移、银行卡信息有误等未及时享受的,经各地民政部门核实后,予以补发,补发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方案》要求,省民政厅统筹推进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建立全省高龄老人数据库和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发放系统,组织开展数据比对、信息审核、发放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做好入户核查、政策宣传等工作。省大数据中心配合民政部门推进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落地实施,做好数据协调和技术支撑,指导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做好政策解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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