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
《方案》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分级承担。
《方案》要求,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密切配合,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强化主动发现、主动服务,推进“政策找人”,确保应补尽补、精准补贴。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测算,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资金拨付机制,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使补贴资金更公平、更有效惠及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严格规范审核审定程序,明确专人管理,把好审核关。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好属地责任。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加强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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