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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养老服务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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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养老服务安全和老年人生命健康权益,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民政部制定并发布《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部门近日联合召开

本报讯 (记者王甦萌)为切实保障养老服务安全和老年人生命健康权益,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民政部制定并发布《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部门近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王玉环在会上表示,两项标准一个立规矩,一个查风险,相互配合,共同织密养老机构安全网。其中,《养老机构基本规范》针对养老机构的选址与建筑、设施与设备、入院出院管理、基础服务、安全管理、运营管理、评价与改进等7个方面,系统提出90项具体要求,给养老机构合规运营画了一条清晰的“底线”。《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明确了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程序,将养老机构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划分为25条直接判定要素、28条综合判定要素和2类排除情形共三种判定规则。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张军介绍,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筹养老服务发展与安全,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更高、品质更佳、安全更稳提供重要技术支撑。“近年来,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但部分养老机构运营水平较差,服务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不容忽视,有必要制定发布全国统一的强制性标准,为养老机构运营划定基准线与安全红线。”张军表示,两项标准的出台是推动养老机构向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两项标准全面总结近年来养老机构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自然灾害教训,系统梳理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质量安全薄弱环节,集成优化原先分散在消防、建筑、食品等与养老服务密切相关领域的关键管理要求,转化应用部分已经普遍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的推荐性标准规范。同时,也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提供了法定技术依据,加强了养老机构服务管理相关法律、规章和强标间的协同配合。


据悉,标准设定了1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民政部将重点推动做好广泛宣传培训,督促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学习教育与宣传解读,组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标准。同时,督促指导地方民政部门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施策”的原则,与养老机构“同题共答”,帮助指导养老机构对照标准要求,全面梳理差距和风险,抓紧补齐安全与服务管理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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